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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

广西全州县“破解”医疗纠纷难题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发布时间:2013-01-20    点击:306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矛盾也显著突出,如今,医疗纠纷已成为各大媒体共相热议的话题。而作为桂林市北大门的全州县不但破解了以往医疗纠纷难题,还创立了一套处理医疗纠纷长效协调机制。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全县更是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建言献策,为社会和谐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完善医疗纠纷调处

  突出“一四四三”

  为加强完善医疗纠纷,全州县人民政府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作办法与制度。

  实施“一四四三”工作办法不断完善管理,规避了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发生,还规范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使医疗纠纷的调处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

  全州县实行的“一四四三”工作办法,一是指,一套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四个优先:以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优先,有患者死亡的以处置尸体优先,有医闹的以打击医闹优先,有侵害患者权益的以维护患者权益优先;四个研判:对患者病理病情进行研判,对实用法律法规进行研判,对医疗纠纷的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对适宜调解方案进行研判。三个了结:对达成协议的赔偿金一次性了结,对尸体火化安葬费用一次性了结,对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了结。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坚持做到四允许、四公开承诺,四允许:一是允许当事人聘请律师或者亲朋中有法律知识人士参与调解全过程,或者以法律援助方式为当事人聘请律师参与调解全过程,以达到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应用上的沟通和对等;二是允许聘请医学专家或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参与调解,对患者诊疗全过程进行技术应用、给药、服务方面的质疑和解答,以达到双方对患者病理的理解和医疗知识的对等。三是允许调解全过程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请新闻媒体介入或者录像录音,以示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委员会成员或者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民调解员中选择自己信任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双方一致认可的作调解主持人,有一方不认可的,各选一人参加调解,由调委会主任指定一名调解员做调解主持人,组成调解小组共同调解,以提高调解结果的公信度。

  四公开:一是在调委会主持下,公开病历复印件,双方坦诚相待,便于双方医疗方面的专家相互质疑解答,提高患方的理解。二是在双方代理人达成共识后公开适用法律规章的内容,在某一法律框架下进行责任划分;三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后,公开损害赔偿标准的参照条文和当年统计数据,最快地达成赔偿标额的统一;四是公开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主持人的电话号码,以监督协议内容的履行和回访。

  构建长效协调机制

  依法调处医疗纠纷

  近年来,全州县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医疗纠纷的处置工作,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都会亲自过问或电话指挥调处,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政法委、司法、公安、卫生等部门领导以及医院班子成员、专家也会全部到场,及时调处医疗纠纷。面对医疗纠纷单靠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力量是单薄的,为了妥善调处医疗纠纷,该县人民政府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传统处理医疗纠纷机制存在着的缺陷;一是医疗纠纷靠医患双方协商,面对面的利益博弈容易使双方矛盾激化;二是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患方认为有失公允;三是走诉讼途径解决,时间长、成本高,费时又费力。2010年10月全州县正式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退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律师、县(乡镇)司法工作者、人民警察、人大代表、居民代表、人民调解员组成,即实行三免政策,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并实行“四允许四公开承诺”; 实行医患双方自愿的原则。

  据了解,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县共发生医疗纠纷127起,赔偿417.4万元,从2006年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到2010年10月正式成立全州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经过医调会调解62起,成功化解6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6.8%,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2年10月8日4岁男孩因坠楼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急性硬膜外血肿、颅底骨折、脑挫裂伤、原发性脑干损伤、气颅、吸入性肺炎)在全州县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家属情绪激动,将尸体放在病房,要求赔偿60万元。迅速启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法制办、信访办、所属乡镇村委等下设调解组、法制宣传组、警戒组、思想工作组、后勤组,通过多部门联动,团结协作,医调会快速解决好了纠纷。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县级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设立医疗纠纷调解站,由乡镇司法所牵头。在县直医疗机构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形成县、乡、村医调结构一体化,利用调委会第三方身份参与到调解中去,缓解矛盾,最终起到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作用。通过医调会把医患纠纷引向院外,构建起平时能与医院对接,又确保公平公正的调处医患纠纷平台。还制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措施,该县卫生局与中国人保财险全州县支公司联合下发文件,全卫字[2012]14号《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全县全部所有的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各村卫生所(室)积极主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将医疗风险分解到社会,缓解医疗机构的压力。

  为完善医疗纠纷调处建言献策

  为完善医疗纠纷体制,全州县卫生局局长蒋贤鉴与记者谈了他几个建议:如下

  1.完善现有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起以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医疗纠纷长效协调机制,应对各种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2.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医患纠纷本质上是民生问题,是现有的医疗水平、医疗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结果,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的根本途径。

  3.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对“医闹”特别是“职业医闹”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给予坚决有力的打击,遏制目前这股歪风邪气。

  4.加强法律法规宣教。学会真正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采取非法或非常规手段、采取一些过激的言行,冲着医院要赔钱。

  5.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让我们的律师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多做正面宣传工作。

  6.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普及医学科普知识,让病人及其家属知道“病人活进死出不一定就是医院的问题”,“发生了医疗纠纷不等于就是发生了医疗事故” ,明白这些道理,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7.希望对医疗纠纷处置专项立法。由国家颁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在赔偿金额上规定超过2万元的,医院必须交医调会处理。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置、调解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其近亲属严格遵守。

  为社会和谐献力

  全州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精神,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处理医疗纠纷平台,把医疗纠纷引向院外,为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州县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2年12月17日下午,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康率全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到全州县现场参观,区卫生厅厅长李国坚、区司法厅厅长赵波、桂林市副市长巫家世、卫生局局长邓晓强等领导,在县委书记贺志刚、县长蒋昌桂等领导陪同下现场指导医调工作。李康副主席一行先后来到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和调解室,实地考察了县医患纠纷调解现场。

  在县人民医院,李康副主席认真听取了县卫生局局长蒋贤鉴关于医患纠纷调解等卫生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详细了解了关于调解内容、程序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李康副主席对全州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连说“好、好”,感到非常满意,她指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在运行和管理中容易出现新的问题和困难,因此,相关部门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结合实际,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要进一步营造和谐医患关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创新思维,改进方法,探索进取,努力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践行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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