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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19-02-20    点击:573

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计算?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

残疾生活补助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必须生存而给予的生活费用的赔偿。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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