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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防范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11    点击:3002
  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三) 无效的协商协议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四)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
  1、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医疗事故的原因;
  3、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 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5、医患双方的签名。
  (五) 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
  1、公证
  2、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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