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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云涛
日期:2011-06-29
不正确诊疗的巨额费用
律师您好:我老公性格老实,因为个人卫生不注意,生殖器头发炎 前后去了两家医院做治疗 第一家是私人医院 诊费一共4到5000,用药后病情加重。 后一家是大医院,开了很多国外基因针水,医生说这病不可以医保,诊断书院方保留,不交于我们。且越疗越贵,到了每日8000元的针水费的程度,且仍然不见效,诊疗费已经花了近4万,是家人大部分积蓄,已经到了向子女借钱的地步,子女没有工作在家生活也很拮据。后子女建议去解放军医院特诊科找专家再次就诊,诊断结果为简单的生殖器皮肤炎症,开了几十元的药物,专家听了我们说之前医院的诊断结果,否定了此结果的严重性,认为此结果是常见小病,简单药物就可治愈,后来也发现,那些国外针水的诊疗价格是网上查到卖价的两倍,网上四五百一支,院方基本一千多一支。 这样的结果让人觉得很受伤,我们普通小百姓,积蓄都是一元一元辛苦挣来的。请问律师,我可以通过何种办法要求之前的医院赔偿诊疗费么?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医院可能存在误诊及过度医疗的行为,建议先固定保存好就诊的相关证据材料之后跟医院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可以起诉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问人:
日期:2011-06-06
医疗事故
我与6月2日去一医院看病,外阴瘙痒,医生建议取白带做检查,医生没问我是否已婚是否有性生活,就用窥阴器,导致处女膜破裂,我是下午4点去的,当时就发现出血了,去询问医生是不是处女膜破了,医生刚解释的是阴道充血,然后我们紧到没走,她又给我们解释的是,“我是碰了一下,但是你的本来就很薄,是有可能破的,这个不影响你啥子的”,然后我说不过她,就回去了,晚上去找医院,医院据不承认了,说的你已经离开那么久时间了,那说不清楚你其中干了些啥子,第二天医院派了一个护士长带我去当地另一家医院做鉴证,但是该医院未做出明确的诊断,只是说的“疑似有裂口”。下午我自己也去华西做了鉴证,确实有新鲜裂口,现在医院那方也未明确表达是他们的过失,我们双方处于调解中,我应该注意哪些呢?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如果确实由于医院操作不当导致处女膜破裂哪么医院就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医院恢复原状如进行处女膜修补术,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和进行赔礼道歉等等。作为患者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时应注意及时复印、封存好相关病历,保存好相应的就诊票据,避免耽搁时间过长,产生篡改病历之嫌,医方如不配合,可要求卫生局监督进行;同时可找专业的医调律师参与调解,这样能够得到合理的策划及建议,避免走弯路,增加调解成功的把握。
提问人:
日期:2011-05-25
医疗纠纷
张律师您好:我侄子因头部被他人致伤到本县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急性更膜外血肿”,医院同时下了病危并作一级护理,但尽在住院部走廊上安排了一张简易病床收治,在治疗过程中,家属要求转院治疗,但医院值班医生称不具备手术指针,建议保守治疗。当问到医院是否有手续条件时,医生又称该医院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直到患者病情加重,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下,医院才办理转院手续,致使患者在医院延误了6个小时的时间,才进行了转院,以致延误了抢救时间,在转院途中死亡。家属向卫生部门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经州级医学会鉴定,认为该县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不足,未履行转诊告知义务,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同时,家属怀疑当日值班医生不具医疗资质,经向一些内科医生咨询,他们认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请问张律师,这种情况是否能构成医疗事故?家属该怎么办?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并不是医院必须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只要医院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您侄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就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学会的鉴定已经确定医院存在的不足,但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知鉴定结论是否已经做出,我认为医院至少应当承担轻微责任的,最终医院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需要结合起患者的病情及相关病历资料必要时进行相应的鉴定才能确定;如果认为值班医生没有相应资质可以向当地卫生局要求查询,建议先跟医院协商解决,不行可以起诉要求医院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提问人:
日期:2011-05-17
疑似青霉素过敏,皮试证明
我是一基层医疗机构,在询问青霉素过敏史和做皮试后开据口服青霉素给患者,后患者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现我机构有自己的皮试单,但没有患者签字,我方如何做皮试证明?有皮试证明就可以了吗?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心脏骤停的原因比较多,可以建议患者家属尸检以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开口服青霉素之前一般需要进行青霉素皮试,如果您们已经做了相应的皮试为阴性,哪么患者即使发生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死亡您们一般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这可能为患者的体质特殊所导致,是目前的医疗水平不能诊治的。有皮试证明可以,但患者家属可能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进行皮试一般会收取相应的皮试费用,如果有相应的收费发票则证明力更强。
提问人:
日期:2011-05-15
这种情况我们能怎么处理?希望得到具体帮助,谢谢
2011年3月30日18时10分,州医院医生在检查过程中表明患者血压80/50mmHg的低血压体征,现病史中病人出现出汗、眼花、心慌伴恶心呕吐,此为休克早期的表现,医生给予升压,对症支持治疗。但是从18时10分后至3月31日6时20分以前12个小时期间医生从未给病人再次量过血压,常规化验检查中表明:白细胞计数 、中性粒细胞百分率、单核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计数、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心肌肌钙蛋白Ⅰ均升高,提示有感染征象,该院医生在处方中让病人服用的美托洛尔量是12.5g,医院医生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检查敷衍了事,既然病人病情在不断加重但医生基本的检查都未作,如基本的四大生命体征都未全,更不要说其它的相关检查,所以所做的诊断含糊不清,导致病人病情加重死亡.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不知是否已进行过尸检查明了死亡原因,医疗纠处理一般都较为复杂,建议先到医院复印封存好相关病历资料,之后带齐找我当面咨询以确定下一步解决方案。
提问人:周凡
日期:2011-03-08
医疗纠纷
我父亲去年9月5日到诊所输液,1小时后突然觉得呼吸困难,一会脸嘴都发黑就去世了,当时没上诉,现在尸检结果出来结论是,化脓性脑膜炎,肺出血,急性心功能不全死亡,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该整么才能维护父亲的权利。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急性心功能不全有可能是输液过多过快导致,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一般需要鉴定,建议带齐相关资料找我当面咨询以确定下一步解决方案。
提问人:
日期:2011-01-31
6岁男孩在卫生院输液至死亡
我的一个亲戚住石林县某乡有一男孩因玩耍时不小心磕伤腿部(膝盖),后送往卫生院进行拍X光片,院方要求留院观察治疗,在治疗期间使用“青霉素”出现过敏,院长看到病情后,不但不进行抢救,还让转到县级医院,在转院途中,小孩不幸死亡,之后院方不但不解决问题,院方还出手打死者亲属,事后,院长躲避,托关系,请律师帮忙 .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青霉素过敏的抢救是要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争分夺秒地进行的,如卫生院抢救过程确实延误,卫生院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建议尽快到卫生院复印封存好相关病历资料,请专业医疗律师介入以进一步分析卫生院具体的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之后根据情况与卫生院协商解决,如果卫生院不愿意协商解决,可以直接起诉。
提问人:代女士
日期:2011-01-20
头孢唑啉钠和阿米卡星混合肌注
我是一位家长,我的小孩(1岁5月)在医院看病的时候,因为院方的疏忽,导致给我的小孩打错了药物,把两种不应该配伍的药配到了一起注射给了我的孩子(把头孢唑啉钠和硫酸阿米卡星混合到一起注射了)。虽然现在只是脸上出现了一点点小红疹的症状别的还到没有发现什么症状,但是我怕以后出现后遗症或者别的问题,请问出现这种情况了,我该怎么处理?找哪个部门处理?请相关部门给个明细说法,我的心很急迫,小孩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问题, 伴有低烧(37.5-37.4)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头孢唑啉钠属于第三代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抗生素,阿米卡星是临床常用的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两者之间合用易产生肾毒性,且存在配伍禁忌,不能混合到一起注射,医院把他们混合在一起肌注是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您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后找医院的医务科协商解决,解决方案最好是先进行一个详细的体检(包括听力、肝肾功能等),如果担心出现后遗症,可隔3到6个月再复查一次,如果复查也正常一般就不必担心了。对于脸上出现的小红疹考虑是药物造成的不良反应,可以治疗后要求医院承担一定的赔偿。
提问人:周先生
日期:2011-01-14
构成医疗事故吗?
老人家一直有神经痛,那段时间她说前胸后背疼得厉害,送去市医院的中医科住院诊治,也做了全身检查,吊了止疼药水,一个星期出院。出院的第二天晚上因胸闷喘不过气送去抢救,经诊断是心脏衰竭,心脏已大面积坏死,三天后抢救无效死亡。第一次住院做的全身性检查中的心电图里可以明显看到心脏问题,医院没有对症,导致了老人的心脏衰竭在发现时已无法挽回。证据方面心电图还保留着,但第一次出院的诊断书不在了。请问这种情况上诉医院可行么?谢谢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胸后背疼得厉害,心电图提示心脏有问题,考虑冠心病心肌梗塞的可能性较大,但由于医院没有看出来心电图存在问题且医院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心肌酶学等方面的检查,医院是存在明显过错的,构成事故的可能性极大,您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之前建议您先到医院复印封存好相关病历资料。
提问人:陈女士
日期:2011-01-09
甲状腺瘤手术造成双侧声带麻痹和严重缺钙
2010年8月作甲状腺瘤切除手术后说是良性。但手术后就出现不能发音、缺钙,记忆力下降甚至痴呆、电解质紊乱等现象,当时钙1.3,住院一个月后医生让出院,钙1.6(只能靠打钙针) 因为痴呆现象严重生活不能自理而去另一医院住院治,其间出现内似癫痫发作的抽搐(以前从没有过),后经调整电解质、打钙针等治疗,癫痫消失,痴呆现象好转,简单基本生活能自理,但仍然不能发声音,医院检查为“双侧声带麻痹”且严重缺钙每天吃大量钙片或打钙针。 我为妈妈咨询的,看着她因为这样一个手术而造成如此大的痛苦我着急成分(当时做手术的医生非常自信的说是一个小手术),我认为是医生伤了喉返神经和甲状旁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吗?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感谢成分!!

张律师
电话: 13759174148
您好,甲状腺腺瘤切除手术后出现不能发音考虑是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不慎损伤喉返神经所导致,出现低钙、电解质紊乱甚至抽搐考虑是医生在手术中误伤或切除了甲状旁腺导致其分泌的激素不足所导致,喉返神经损伤和甲状旁腺被误伤一般属于该手术的并发症,这两种并发症我认为一般是可以避免的,但医院却没有能避免其发生,医院没有尽到其应尽的义务,故我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存在一定过错的,您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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